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躁狂症男子索钱被拒持刀杀死双亲

来源:广州白云心理医院 浏览量:157 发布时间:2021-08-25
    6月25日9时30分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、在新余市有较大影响的张亮杀死爷爷、父亲案,在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,被告人张亮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,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 
  被告人张亮,男,1987年6月18日出生,汉族,初中文化,江西省樟树市人。2012年9月2日18时许,被告人张亮至新余市人民医院住院部7楼骨科36号病床问其父亲张火根要钱外出,两人为此而发生激烈争吵。争吵中,其爷爷张德兴将张亮推出病房,张亮便将张德兴推倒在地。此时张亮被旁边的群众劝出了病房。张德兴从地上爬起来走出病房扇了张亮一耳光,张亮就从身上掏出一水果刀往张德兴身上捅了几刀,张德兴随后倒在病房门口。行凶之后,张亮被周围群众赵林压靠在墙上,不久张亮挣脱了其控制后,又持刀走进病房将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张火根乱刀捅死后逃离现场,张德兴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经鉴定,被害人张火根、张德兴系失血性休克死亡。当晚,公安人员将张亮抓获归案。经江西省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,被告人张亮患躁狂、不伴精神病性症状之疾病,作案时处发病期,辨认能力基本正常,控制能力下降,评定为部分责任能力。
 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张亮因生活琐事与其爷爷张德兴、父亲张火根发生争执后,持水果刀将被害人张德兴、张火根捅死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,构成故意杀人罪,且后果特别严重。张亮犯罪时患有躁狂症,属部分责任能力,对其可减轻处罚,依据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。